(一)促进具有企云盟特色的业经营网络的形成和发展; (二)协调和组织联盟成员之间的广泛合作,通过联盟内“联手、连心、联动”,引导、推广和提升联盟成员的业务合作和经营方式; (三)推动整合联盟内的各项资源并加强其合理配置,实现资源共享和发挥最大效益; (四)通过联盟的平台,共同学习提升经营理念,运用规范的管理机制和联合市场营销等方式,逐步形成合力,从而提高各成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实力。 (五)加强成员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努力畅通成员间业务流,提高采供能力,共同研发新产品。 (六)积极开展与国内外政府、局、行业协会等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为了充分发挥可喜可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各应约人以及应约人相互之间合作的优势,促进企业集约化、网络化经营,提 升企业经营水平,向广大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及产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相互平等友好协商,要约人和应约人共同就结成企云盟形成以下公约: (一)企云盟成员间从事业务时; (二)经企云盟要约人授权,以万企联盟名义对万企联盟以外组织或个人从事业务时; (三)企云盟共同开发、推广新产品时。 本联盟成员为团体成员,不接受个人成员。所有在境内外依法设立、守法经营、无不良信誉、与要约人或联盟成员具有业务往来和合作基础并承认本公约的企业或社团及相关产业的企业,均可向本联盟提出书面申请,经本联盟要约人批准并签署本公约,成为本联盟成员,并由联盟秘书处向全体联盟成员公告。 为了充分发挥可喜可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各应约人以及应约人相互之间合作的优势,促进企业集约化、网络化经营,提 升企业经营水平,向广大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及产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相互平等友好协商,要约人和应约人共同就结成企云盟形成以下公约: (一)具有接纳应约人成为企云盟成员的决定权; (二)当联盟成员不能遵守本公约或与其他联盟成员无业务往来或企云盟的其它有关规定或有损害联盟声誉行为和损害联盟其他成员利益的行为时,要约人有终止该联盟成员资格的决定权; (三)依法保护联盟商标、服务标识以及其它各项工业产权的合法权利; (四)对联盟成员依照本公约约定使用联盟商标、服务标识以及其它权利许可的监督、管理权;当联盟成员违法使用或违反本公约约定使用联盟商标、服务标识以及其它权利许可时,要约人有权随时终止违约方的使用权,并有权要求违约方对要约人作出相应的赔偿; (五)对联盟成员以企云盟名义进行活动的协调权、监督权和审批权; (六)享有其他联盟成员所享有的各项权利; (七)以要约人名义,代表企云盟对外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为了充分发挥可喜可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各应约人以及应约人相互之间合作的优势,促进企业集约化、网络化经营,提 升企业经营水平,向广大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及产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相互平等友好协商,要约人和应约人共同就结成企云盟形成以下公约: (一)对联盟成员的企业及相关业务发展进行支持,努力扩大与各联盟成员间的集中性业务支持,与联盟成员共同提升经营水平; (二)邀请联盟成员出席有关会议及联合参展促销等活动,与联盟成员形成业务的协同、互动效应; (三)利用各种方式积极与联盟成员交换运营、操作模式,实现信息共享; (四)逐步实现在统一服务标准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市场策略、价格策略以及产品运作机制; (五)听取联盟成员对企云盟发展的建议; (六)依托“企云盟”(www.huiqiyunmeng.com)网站或“企云盟”小程序,构建对联盟成员的业务和宣传形成支持的互联网平台; (七)维护联盟的利益,保证联盟成员应有的权益; (八)支付联盟秘书处等日常办公机构运转的开支。 为了充分发挥可喜可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各应约人以及应约人相互之间合作的优势,促进企业集约化、网络化经营,提 升企业经营水平,向广大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及产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相互平等友好协商,要约人和应约人共同就结成企云盟形成以下公约: (一)享受本联盟提供的各项服务,经联盟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权利; (二)出席企云盟的有关会议及联合参展促销等活动的权利; (三)本联盟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四)对本联盟其他成员提出业务咨询、合作,共同开发新产品的权利; (五) 本联盟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和要求,并进行监督; (六)应约人有退出企云盟的权利,退出联盟时有权收回当年所交会费; (七)应约人有权在“企云盟”(www.huiqiyunmeng.com)网站或“企云盟”小程序的专题频道进行宣传和业务交流; (八)在本公约约定的范围依法使用联盟商标、服务标识以及其它权利许可。 为了充分发挥可喜可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各应约人以及应约人相互之间合作的优势,促进企业集约化、网络化经营,提 升企业经营水平,向广大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及产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相互平等友好协商,要约人和应约人共同就结成企云盟形成以下公约: (一)承认并遵守企云盟公约及联盟的有关规定; (二)努力与联盟成员形成集中性业务支持; (三)维护企云盟的品牌及声誉,不得有损企云盟品牌、声誉以及联盟其他成员利益的行为; (四)使用联盟商标、服务标识以及其它权利许可时,应严格按照本公约确定的使用范围和期限合法使用,依授权承担维护、管理等责任; (五)应约人如不再作为企云盟成员,应立即停止在一切范围内使用联盟商标、服务标识以及其它权利许可; (六)配合企云盟其他成员共同开发新产品, 形成业务协同、互动; (七)应约人在使用联盟商标、服务标识以及其它权利许可时须严格执行要约人要求的服务质量标准、必须依照有关技术标准以及要约人其它的要求,维护联盟商标、服务标识以及其它权利许可的声誉,不得作出有损于联盟商标、服务标识以及其它权利许可声誉的行为; (八)当应约人不再享有联盟商标、服务标识以及其它权利许可的使用权时,必须立即停止在一切活动范围内使用联盟商标、服务标识以及其它权利许可; (九)应约人未经要约人书面授权许可,不得擅自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联盟商标、服务标识以及其它权利许可,不得在非本公约界定的使用范围之外使用联盟商标服务标识以及其它权利许可; (十)应约人在使用联盟商标、服务标识以及其它权利许可时,必须在所有服务过程中以及相应载体的显著位置上表明自己的企业名称; (十一)按时交纳会费。境内联盟成员每家每年交纳人民币10000元会费,境外联盟成员另行约定; (十二)对于要约人以自己名义代表企云盟对外签署的法律文件中与应约人相关的条款或义务,应约人认可并承诺履行。 为了充分发挥可喜可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各应约人以及应约人相互之间合作的优势,促进企业集约化、网络化经营,提 升企业经营水平,向广大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及产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相互平等友好协商,要约人和应约人共同就结成企云盟形成以下公约: |